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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聲請保護令?

  • 如何聲請保護令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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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(一)首先,需先知道保護令的種類。
    保護令分為三種類型:
    1. 通常保護令: 有效期限最長為1年,失效前得聲請法院撤銷、變更或延長之,延長期間最高為1年。
    2. 暫時保護令: 自核發時起生效,於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。
    3. 緊急保護令: 警察人員或檢察官認被害人有急迫危險者,於4小時內以書面核發保護令。自核發時起生效,於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。
    (二)其次,知道保護令的種類後,接來下就要談應該如何聲請,以及應做好什麼前置準備?
    1.蒐證:例如驗傷診斷證明書、證人、錄音、或某些求助証明等。
    2.填寫保護令聲請書狀,向法院聲請:(保護令聲請,應以書面為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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