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麼是「恐嚇罪」? 圖像 什麼是「恐嚇罪」? 依照刑法的規定,「恐嚇罪」有兩種: 一、刑法第305條(恐嚇危害安全罪): 以加害生命、身體、自由、名譽、財產之事,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。 二、刑法第346條(恐嚇取財罪):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,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。以前項方法得財產上不法之利益,或使第三人得之者,亦同。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。 Q&A 提問者稱呼 E-mail 留言內容 驗證碼